2006-5-24 14:47
金轮火凤
2006年河南省武术馆校武术竞赛规程
2006年河南省武术馆校武术(散打)竞赛规程
一、时间和地点
2004年5月23日至27日在焦作市举行。
二、参加单位
(一)甲级队:全国先进武术馆校、河南省十佳武术馆校。
(二)乙级队:河南省壹级武术馆校。
三、竞赛项目
甲级队和乙级队级别相同
(一)男子甲组设:48kg、52 kg、56 kg、60 kg、65 kg、70 kg、
75 kg、80 kg、80 kg以上共九个级别。
(二)男子乙组设:48 kg、52 kg、56 kg、60 kg、65 kg、70 kg、70 kg以上共七个级别。
(三)女子甲组设:48 kg、52 kg、56 kg、60 kg、65 kg、70 kg共六个级别。
(四)女子乙组设:48 kg、52 kg、56 kg、60 kg、65 kg、70 kg共六个级别。
四、参加办法
(一)每单位可报馆校长1人,领队1 人,教练员1-2人,队医1人,男子运动员13人,女子运动员12人。
(二)运动员条件:
1、甲组运动员必须是1988年12月31日前出生者;乙组运动员必须是1989年1月1日至1990年12月31日以内出生者。
2.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本校学生,不准借用其他单位的学生或教练参赛。
3.所有参加比赛的代表队必须是河南省武术协会团体会员单位,运动员必须是河南省武术协会个人会员。
4.运动员必须是2004年和2005年经河南省体育局统一注册,并获得《河南省体育竞赛运动员注册证》者,在比赛时运动员必须持注册证接受裁判员检查。
(三)省优秀运动队正式队员和未经省体育局同意在外省训练或注册的运动员不许参加比赛,如违背严肃处理。
(四)同一组别、同一级别中每单位限报1人。
(五)每单位男子甲组限报6个级别,男子乙组限报5个级别,男子各组别中特大级别每单位可报2人。
五、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为个人赛和团体赛。
(二)比赛采用中国武术协会2004年审定的最新《武术散打(散手)竞赛规则》试用本。比赛采用单败淘汰制(4人以下采用单循环赛,不含4人)。
(三)运动员报到后先称量体重,然后抽签进行编排。
(四)在2006年河南省武术馆校武术比赛中,获得甲级队团体后三名的馆校2007年馆校武术比赛降为乙级队;获得乙级队团体前3名的馆校2007年馆校武术比赛升为甲级队。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团体名次:甲级队和乙级队分别录取前8名。
(二)个人单项名次:各组别、各级别男、女分别录取前8名。
(三)团体总分:各级别1—8名,按9、7、6、5、4、3、2、1分计算团体总分。参赛人数不足8名(含八名)减一录取;1—2人不录取名次,计分从高分计起。
(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运动员(按国家体育总局的规定评选)。
七、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各单位须电脑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市体育局公章,于2006年5月1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寄河南省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社会武术科(郑州市健康路162号,邮编:450053,电话:0371-63867603,电子信箱:[email]henanwushusw@126.com[/email])和焦作市体育局武术馆(焦作市解放路401号体育中心,邮编:454002,电话:0391-3936458,联系人:薛红艳),随报名表每人交纳报名费5元,否则不予编排,不参赛者不予退费。
(二)报到:
裁判员于5月23日、各运动队于5月24日到焦作市体育宾馆报到。
八、裁判员、仲裁委员会和竞赛监督委员会
(一)裁判员选派另行通知。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九、经费
(一)各队交通费、食宿费自理。食宿标准以补充通知为准。
(二)本着以武养武,以赛养赛的精神,为弥补组织竞赛经费不足,各单位需交纳参赛费800元。
十、其他
(一)所有一级以上的武术馆校必须参赛。参加比赛和比赛成绩将做为年终对一级以上武术馆校进行升降级评定的重要条件。
(二)报到时交验经当年年审的省武协团体会员证复印件及运动员个人会员证、竞赛注册证原件。
(三)运动员报到时须交验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具体内容:脑电图、心电图、脉搏、血压。体检证明以本次比赛前15天内方能有效)和“人身保险证明”方可参赛。
(四)比赛的护具由大会提供,护齿、护裆自备。
(五)运动员资格由参赛单位严格审查,凡违反规程规定者,一经发现,取消该队员比赛资格和获奖名次,严重者取消全队比赛成绩并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
(七)比赛期间,运动员因伤病不能参赛者,须经大会医生证明方可弃权。无故弃权者,取消本人全部成绩,情节严重者,取消本队成绩。
(八)规程和报名表可在网上下载;请登陆[url]www.hnwushu.com[/url]河南省武术网。
(九)为了端正赛风,保证公平竞赛,严肃赛场纪律,各代表队及全体裁判员必须严格遵守赛区制定的各项规定,认真比赛、公正执法。如有违反,将根据情节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河南省体育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
06年省武术馆校武术(套路)竞赛规程
一、时间和地点
2006年5月17日至21日在焦作博爱县举行。
二、参加单位
(一)甲级队:全国先进武术馆校、河南省十佳武术馆校。
(二)乙级队:河南省壹级武术馆校。
三、竞赛项目
社会组
1、拳术一项:自选长拳(配乐)、自选太极拳(配乐)、自选南拳、少林拳任选。
2、自选短器械一项:刀、剑任选。
3、自选长器械一项:棍、枪任选。
4、对练一项:编组限同一组别,三人以内,男、女不得混编(配乐)。
甲、乙组:
1、拳术一项:自选长拳(配乐)、自选太极拳(配乐)、自选南拳、少林拳任选。
2、自选短器械一项:刀、剑。
3、自选长器械一项:棍、枪。
4、集体基本功一项:必须配乐,服装、内容和编排形式不限。
集体基本功必做以下内容:
(1)五种直摆性腿法(正、侧、外摆、里合、后踢)。
(2)三种屈伸性腿法(弹、蹬、踹)。
(3)两种扫转性腿法(前、后)。
(4)三种击拍性腿法(拍脚、里合击响、外摆击响)。
(5)六种跳跃动作(腾空飞脚、旋风脚、腾空外摆、侧空翻、旋子、旋子转体360度)。
(6)插步翻腰。
(7)五种步型。
四、参加办法
(一)每单位可报馆校长1人,领队1 人,套路教练员1-2人,运动员18人(男女不限,甲、乙组运动员限报14人)。
(二)运动员条件:
1、社会组运动员必须是1988年12月31日前出生者;甲组运动员必须是1989年1月1日至1991年12月31日内出生者;乙组运动员必须是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2、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本校学生,不准借用其他单位的学生或教练参赛。
3、所有参加比赛的代表队必须是河南省武术协会团体会员单位,运动员必须是河南省武术协会个人会员。
4、甲、乙组运动员必须是2004年和2005年经河南省体育局统一注册,并获得《河南省体育竞赛运动员注册证》者,在比赛时运动员必须持注册证接受裁判员检查。
(三)省优秀运动队正式队员和未经省体育局同意在外省训练或注册的运动员不许参加比赛,如违背严肃处理。
(四)社会组运动员每人限报两项,对练项目除外;甲、乙组运动员每人限报两项,集体项目除外。
五、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为个人赛和团体赛。
(二)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2004年审定的最新《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其中规则规定的C级动作难度的跳跃动作甲、乙组不得选做,如选做不予加分,社会组按规则规定可全选。
1、运动员选报A级难度不得超过5种。
2、运动员选报不同等级的同一种技术类型的动作难度(含动作难度+连接难度)不得超过2次,超出规定者,按前2次计算难度分数。
(三)少林拳的评分方法按最新《武术套路竞赛规则》第二十三条执行。
(四)集体基本功演练时间为3—4分钟,不足时间0.1至5秒由裁判长扣0.1分。参加人员不得少于6人,每少1人由裁判长扣0.5分。
(五)少林拳竞赛套路采用2001年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审定的《少林拳竞赛套路》。
(六)在2006年河南省武术馆校武术比赛中,获得甲级队团体后三名的馆校2007年馆校武术比赛降为乙级队;获得乙级队团体前3名的馆校2007年馆校武术比赛升为甲级队。
(七)运动员的参赛服装不作规定,但要体现出民族特色、项目特色、运动特色和时代特色。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团体名次:甲级队和乙级队分别录取前8名。
(二)集体基本功甲、乙组分别录取前8名。
(三)个人单项名次:各组别、各单项男、女分别录取前8名。
(四)团体总分:按本队单项全部成绩加集体基本功成绩之和计算团体总分。参赛人(队)数不足8名(含八名)减一录取;1—3人(队)不录取名次。
(五)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运动员(按国家体育总局的规定评选)。
七、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各单位须电脑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和“自选套路难度登记及评分表”一式四份,并加盖市体育局公章,于2006年4月30前(以邮戳日期为准)寄河南省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社会武术科(郑州市健康路162号,邮编:450053,电话:0371-63867603,电子信箱:[email]henanwushusw@126.com[/email])和焦作体育局武术馆(焦作市解放路401号体育中心,邮编:454002,电话:0391-3936458,联系人:薛红艳)。随报名表每人交纳报名费5元,否则不予编排,不参赛者不予退费。
(二)报到:裁判员于5月17日、各运动队于5月18日到焦作市博爱县体育局报到。
八、裁判员、仲裁委员会和竞赛监督委员会
(一)裁判员选派另行通知。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九、经费
(一)各队交通费、食宿费自理。食宿标准以补充通知为准。
(二)本着以武养武,以赛养赛的精神,为弥补组织竞赛经费不足,各单位需交纳参赛费800元。
十、其他
(一)所有一级以上的武术馆校必须参赛。参加比赛和比赛成绩将做为年终对一级以上武术馆校进行升降级评定的重要条件。
(二)报到时交验经当年年审的省武协团体会员证复印件及运动员个人会员证、竞赛注册证原件。
(三)各单位必须用电脑打印填写报名表(A4纸)和“自选套路难度登记及评分表”(A4纸),核对准确,凡与规定格式不符者,不予编排;人员和项目报错者不予更改。
(六)运动员资格由参赛单位严格审查,凡违反规程规定者,一经发现,取消该队员比赛资格和获奖名次,严重者取消全队比赛成绩并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
(七)比赛期间,运动员因伤病不能参赛者,须经大会医生证明方可弃权。无故弃权者,取消本人全部成绩,情节严重者,取消本队成绩。
(八)各单位所需音乐(不带歌词),必须用光盘制作。
(九)规程和报名表可在网上下载;请登陆[url]www.hnwushu.com[/url]河南省武术网。
(十)为了端正赛风,保证公平竞赛,严肃赛场纪律,各代表队及全体裁判员必须严格遵守赛区制定的各项规定,认真比赛、公正执法。如有违反,将根据情节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河南省体育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