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6-16 15:54
金轮火凤
2006全国武术太极拳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06年9月9-13日在四川省举行。
二、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深圳市、宁波市、厦门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部体育局,各行业体协,有关体育院校,中国武协上海青浦训练基地。
三、竞赛项目
(一)规定太极拳项目(各式时间4-5分钟): 42式、陈式、杨式、吴式、武式、孙式、24式(仅限老年组,3-4分钟)。
(二)传统太极拳项目(各式时间3-4分钟): 陈式、杨式、吴式、武式、孙式。
(三)42式太极剑(时间3-4分钟)。
(四)集体太极项目:8人以上(含8人),内容不限,必须配音乐,时间4-5分钟。
四、参加办法
(一)每单位可派领队1名,教练2名,运动员男、女各6名,其中参加24式太极拳比赛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上的运动员每队不少于2人。
(二)每单位最多可派2支参赛队伍。
(三)每名运动员最多可报太极拳2项(规定太极拳一项,传统太极拳一项)、42式太极剑一项。
(四)参加42式太极拳、42式太极剑的运动员年龄分组为:
1、青少年组:35周岁以下。
2、中年组:35周岁-50周岁。
3、老年组:50周岁以上。
(五)参加杨式、陈式太极拳的运动员年龄分组为:
1、青少年组:35周岁以下。
2、中年组:35周岁-50周岁。
五、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为个人单项、团体和集体项目赛。
(二)24式太极拳采用原国家体委编印的24式简化太极拳。
(三)42式太极拳和陈、杨、吴、孙、武式太极拳、42式太极剑分别采用原国家体委武术研究院编印的《太极拳竞赛套路》、《四式太极拳竞赛套路》、1996年编印的《武式太极拳竞赛套路》和1991年编印的《太极剑竞赛套路》
(四)传统太极拳套路必须是以最具传统风格特点的动作为基本内容的套路形式,竞技太极拳不予评分。
(五)集体项目每少1人在本队集体项目的最后得分中扣0.5分;未配乐或配乐带说唱者,在集体项目的最后得分中扣0.2分。
(六)团体分数的计算方法:按每队10人的最高成绩(每人1项拳术的最高分和1项器械分数之和)加集体项目成绩计算。
(七)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最新审定的《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和有关补充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