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3-15 14:39
金轮火凤
2006年北京市传统武术比赛竞赛规程及 章程和报名表下载
2006年北京市传统武术比赛
暨传统武术社会体育指导员技能大赛
竞 赛 规 程
一、主 办:北京市武术运动管理中心
二、协 办:
三、比赛时间、地点: 2006年4月15 日 北京石景山体育馆
四、竞赛项目:
拳 术(共分四类):
第一类:1、形意、八极拳 2、八卦掌
第二类: 3、通臂 、劈挂拳 4、翻子拳
第三类:5、地趟拳 6、象形拳(醉拳、猴拳、螳螂拳、鹰爪拳…)
第四类:7、查拳 8、华拳 9、花拳 10、炮捶 11、洪拳 12、少林(童子功、子母拳…)13、弹/潭腿 14、南拳(蔡李佛、咏春…)
器 械: 15、单器械 1)短器械( 刀、剑…) 2)长器械(枪、棍、大刀、朴刀、铲…)
16、双器械(双刀、双剑、双钩…) 17、软器械(三节棍、九节鞭、双鞭…)
对 练: 18、徒手对练、徒手对器械、器械对器械
注:1)规定套路、竞赛自选套路不能参加本次比赛。
3)本规程以外的其他项目将归于相近类别项目进行比赛。
五、竞赛分组:
老年组:50岁以上(195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成年组:18-49岁(1957年1月1日以后至198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少年组:13-17岁(1989年1月1日以后至199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儿童组:8- 12岁(1994年1月1日以后至199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六、竞赛办法
1、本次比赛为个人单项赛。
2、比赛参照执行国家体委审定的《1996年武术竞赛规则》。
3、竞赛套路时间:1 - 2分钟。
七、录取名次
1、 各类(单项)按实际参赛人数8人以上,录取前6名,不足8人时,递减2人录取,2人比赛不录取名次。
2、 得分在8.0 以下者,不予录取名次
3、 获得名次的运动员将颁发成绩证书。
4、 成年、老年组获得单项规定录取名次及得分在8.50分以上的运动员,可申请参加传统武术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理论培训,考核合格后将授予传统武术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称号。
5、 本次比赛成绩将作为《中国武术段位制》技术考核的依据。
八、参赛办法
1、以各区/县武协、拳种研究会、武术馆/校/社、培训中心为单位报名参赛,报名人数不限。每人限报3项(不含对练项目),同类项目内不得重报。
2、报名时提交报名表一式两份(单位自留一份)及运动员身份证(老年、少年、儿童组,成年不要)复印件、中国武协个人会员证首页复印件各一份,1寸照片1张。报名表必须按规定格式、按性别、年龄组分别用电脑打印,核对准确,加盖单位公章。参赛运动员必须是中国武协个人会员。
3、报名费: 30元/项/每人。
4、报名地点:北京武术院竞训部(崇文区天坛东里27号)
5、报名时间: 2006年3月16 – 17日 日
上午9:00 – 11:30
下午1:00 – 4:00
逾期将不予办理。
九.裁判员及仲裁委员会
1、裁判员由主办单位聘请。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及职责按有关条例执行。
2、 2、申诉:参赛队对裁判判决结果有异议,必须在该场该项比赛结束后20分钟内,由领队或教练通过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同时交付500元申诉费,申诉正确,退回申诉费。
十、其它
1、领队会于4月13日(星期四)上午9:00 在北京武术院会议室召开,请各单位派领队或教练(限1人)按时参加。
2、 2、各参赛队费用一律自理。为了方便运动员就餐,大会将备有午餐,10元/份,开领队会时统计订餐。
3、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color=Teal]章程和报名表下载[/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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